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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yongfeng
    2020-01-27 22:43:31   转载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伊敏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


    伊敏河镇广大居牧民:

            国 家卫健委2020年第1号公告,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,控制措施;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1月25日中午12:00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现将通知如下:

       一:如果您是从外地返乡(特别是从武汉返乡)或有过和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,请主动与所在嘎查,社区进行报告,并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,14天内不要与外人接触。

       二:在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,干咳,乏力,呼吸困难等症状,请主动与家人隔离,并向嘎查,社区报告,同时做好个人防护,如:佩戴口罩等。并及时前往鄂温克旗人民医院伊敏分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
       三: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,最大限度避免聚集,聚会,聚餐,外出一定戴 好口罩。

       四: 最大限度减少与亲属,朋友在春节期间互访或聚集聚会,优先选择电话,微信拜年方式。

       五:全体居牧民均有义务主动反映疑似病源,配合做好疫情防控,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。为了您个人及家人的健康,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
    新源社区党委书记    孙学颖

    13648055333

    滨河社区党总支书记    王晓香

    13947056011

    伍牧场社区党支部书记    关丽波

    13847099667

    永丰嘎查党支部书记      孙全胜

    13948808300

  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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